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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感谢法官了,能把我们上百人的案子一次性都给解决了!”几位老人紧握法官双手发自内心的连声道谢。
近期,双辽市人民法院立案庭陆续收到上百余户村民诉双辽市某村村民委员会不合理收取建房款及割杆(收割玉米杆)保证金的案子,面对村民的同一诉讼内容、同类诉讼请求,立案庭法官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成功运用诉前调解程序,启动府院联动机制,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化解了矛盾,实现定分止争。
由于原告方达到百余户,为使双方当事人均满意,双辽法院立案庭法官及时与双辽市某街道负责人、某村村民委员会联系,多次商议解决方案。在调解过程中,立案庭法官耐心细致的释法明理,在20天左右的时间内把百余户村民的案件逐一调解完毕,被告承诺按调解意见给付,现已给付完毕。
百余人纠纷近20天速调完毕,标的额从几百元至几万元不等,小案虽小,却事关民生。无论案件标的大小,法官都严肃认真对待,办理的每一起案子不单单保护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更是在传递保障人民权益的正能量。此外,通过调解方式实现案结事了,不仅节省了大量人力物力和时间,而且节约了当事人诉讼成本,提高了办案效率。
民有所盼,我有所为。双辽法院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年初至今诉讼服务中心速调各类案件共900余件,以实实在在的举措为群众提供更高效优质的服务,切实将大多数的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调解方式化解矛盾纠纷的好处
1、成本低:能在立案前委派调解达成调解协议的,可申请司法确认,不收取诉讼费;能在立案后委托调解结案的,普通程序减半收取诉讼费。
2、效率高:与开庭审理相比,形式方便灵活,时间短,程序简便,达成协议法院可出具调解书或裁定书;有给付内容的调解协议可申请公证机构办理具有强制执行力的债权文书。
3、效果好:调解解决纠纷,多数当事人能够自动履行,纠纷解决较彻底。
4、效力强:调解书、裁定书与裁判文书具有同等效力;公证机构办理的具有强制执行力的债权文书,当事人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强制执行。
5、促和谐:通过调解,把纠纷解决在初始阶段,双方不伤和气。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21-10-29 10:2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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