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依法妥善审理高空抛物、坠物案件的意见》,该意见出台后,双辽法院迅速通过法官会议、部门学习会议、微信工作群等方式组织法官干警开展学习活动,并要求各业务庭室熟悉《意见》内容,严格抓好贯彻执行。
立案庭根据《意见》要求,做好分类立案工作,针对该类案件刑事及相关民事赔偿案件,做好诉讼服务与案前释法工作。审管办将该类案件列入“四类案件”监管内容,严把案件质量关,务求打造成精品案,从而起到震慑作用。截至目前,我院未收到此类案件。
下一步,双辽法院做好关于高空抛物、坠物民事案件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加强高空抛物、坠物民事案件的审判工作。并计划于8月份通过“送法六走进”活动,要通过多种形式特别是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加强法治宣传,针对高空抛物、坠物案件开展以案释法工作。
双辽市人民法院
2020年7月2日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20-07-15 15:5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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