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取消2020年1月31日至2月2日期间已经排期的(含公告)的庭审、调解、质证等诉讼活动。对于已经进行开庭安排的案件,办案法官会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延期。具体情况请当事人听候办案法官的通知。
02
在疫情防控期间,为尽可能减少人员的大规模聚集,有诉讼需求的自然人、律师、企业法人、社会团体等可利用吉林电子法院、吉林移动微法院等互联网手段或邮寄等方式办理诉讼事宜。
03
对于确需来法院窗口办理起诉、缴费、提交相关材料的当事人,必须要做好安全防护,并自觉接受法院安保人员的严格检查、检测。对于不佩戴口罩和发烧发热症状人员,一律拒绝其进入,望广大人民群众理解、配合和支持相关检查、检测工作。
04
对于再审审查或者申诉案件、来院查阅档案等事宜的,在不超审限的前提下,建议延后办理。
05
自2020年2月3日起,申请网上立案或者询问排期开庭的当事人,可通过电话联系立案大厅窗口进行咨询。
诉讼咨询电话:0434-7675502;0434-7675506。
自2020年2月3日起,双辽市法院群众来访接待场所改为线上接访,我们对来访人员通过电话、网上投诉和信函等方式反映的诉求采取登记后电话答复。
信访联系电话:0434-7675568。
涉及到其他诉讼执行事宜,如有需要请拨打0434-3196540。
双辽市人民法院
二〇二〇年一月三十日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20-01-31 14:51:26
访问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