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坚持把司法办案作为第一要务,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2019年上半年,市法院共受理诉讼案件2438件,已结1830件,结案率75.06%,诉讼案件结收比 95.91%;受理执行案件2482件,执结1584件,执结率63.82%,执行案件结收比81.59%。员额法官人均收案164件,人均结案106件。服判息诉率名列全区首位。
依法惩处刑事犯罪,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坚持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做到宽严有据,罚当其罪。重点打击对社会治安造成较大影响、群众反映强烈的暴力犯罪和多发性侵财犯罪,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维护了社会大局的稳定。上半年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190件,判处被告人150余人。
有效化解民商事纠纷,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充分发挥家事审判维护婚姻家庭稳定、修复治愈亲情关系、维护未成年人妇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积极作用,审理好家事纠纷案件,注重修补当事人亲情,维护家庭稳定和谐。家事法庭审结案件207件,调解率63%,位于全省前列。家事法庭审判长被推荐为全国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先进个人人选。妥善处理好农资买卖、农用器械买卖、农民贷款等与农民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民事纠纷。上半年共计审理40余件涉农案件,大多适用简易程序,运用调解方式结案,不误农时,减少农民的诉累,强化民生司法保障。审理好商事纠纷案件,维护市场交易秩序,营造更加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上半年共受理民商事案件2184件,其中调解、撤诉结案885件,调撤率为53.80%。
全力破解执行难题,推动信用体系建设。市法院始终坚持“权利实现最大化、执行效率最大化”原则,健全完善执行工作机制,努力促进债权兑现。进一步加强执行人员配置,年初调整经验丰富、严谨务实的干部负责执行局工作,抽调多名年富力强的青年干警充实执行队伍。结合我市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积极推进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加强与各信用体系建设相关单位信息沟通工作,依法用足强制执行手段,树立司法权威。开展“春雷行动”、“夏日闪电”等集中执行活动,投入警力140余人次,出动警车50余辆,执行标的额1600余万元。上半年限制高消费1258人次,纳入失信名单43人次,通过省级媒体报纸集中曝光23名失信被执行人,依法拘留12名被执行人。针对可能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非法处置查封、冻结、扣押的财产罪等行为,密切与公安、检察部门的沟通协调,向公安机关移送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线索2条。上半年执结率较同期上升28.06%,收结比较同期上升37.82%。加强执行宣传工作,利用“两微一网”发布执行信息14条,双辽新闻播放3次,吉林都市频道《守望都市》栏目播放1条,省法院微信公众号采用6条。
监督支持依法行政,助推法治政府建设。上半年共受理行政诉讼案件10件,受理非诉执行案件25件,受理国家赔偿案件1件。深入贯彻落实《行政诉讼法》,落实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避免老百姓“告官不见官”,通过落实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有效化解行政争议,上半年行政负责人共出庭10件。坚持推动项目建设与保护合法权益并重的原则,认真履行司法审查职能,依法规范行政非诉案件的审查和执行,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上半年行政审判法官到自然资源局等部门监督依法行政工作10余次,推动法治政府建设。
加强诉讼服务工作,回应群众司法需求。千方百计减轻群众诉累,继续探索诉讼服务中心的职能定位,开展窗口式服务。提供立案审查、材料收转、立案调解、救助服务、查询咨询、判后答疑、信访接待等“一站式”便民服务。在诉讼服务中心新建1个调解室、6个接待室,方便人民群众来访接待。完善多元化解纠纷机制。着力加强人民调解工作,设立专门人民调解室,将双辽法学会引入诉讼服务中心。持续开展诉前调解工作,立案工作人员在立案过程中发现具有调解可能的案件,主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即可将案件在立案前导出,由立案庭员额法官接待进行调解,或者交由常驻诉讼服务大厅的人民调解员进行调解,达成一致的,当事人既可撤回起诉,也可申请立案庭速裁组进行调解协议司法确认或出具调解书。诉前调解工作开展已近两年时间收到较好效果,上半年立案庭调处案件260余件,有效化解了矛盾纠纷。推行繁简分流机制,增加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数量,加强小额速裁案件的审判力量,积极适用小额速裁程序,上半年共审结小额速裁案件191件,有效提高了审判效率。完善了涉诉信访案件的接待、分流、处理机制,落实领导接访、领导包案、信访隐患排查、化解稳控等制度,通过层层分级接待,落实了信访责任,畅通了信访渠道,及时快速的解决了来访群众反映问题,减少涉诉信访总量。上半年化解信访案件6件,接待群众来访37人次。
二、坚持紧扣重点工作,突出政治功能,促进辖区高质量发展
(一)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始终坚持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召开专题党组会,精心研究制定《双辽市人民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成立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一把手”挂帅。年初至今党组会议研究扫黑除恶工作6次,召开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全体会议12次。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题民主生活扩大会议。针对扫黑除恶工作“打早打小”的认识问题进行专题调研,形成报告。
建立涉黑涉恶台账登记制度,确保案件审理全程留痕。对涉黑恶案件的审理,我院坚持“六步法”,即拟定案件的审理预案、召开庭前会议、提高安保等级、制定舆情管控及应对预案、做好开庭及宣判的上报工作、邀请廉政监督员参加庭审。通过一系列措施,确保案件庭审过程的顺利进行。上半年共受理涉黑涉恶案件5件,已判决1件,已开庭1件。
全面加强线索摸排工作。按照省院及中院的文件精神,我院召开扫黑除恶领导小组专题会,制定涉黑恶线索排查方案,落实案件排查工作,加强各类线索的摸排、梳理、核查力度,深入排查2017以来的信访案件、职务犯罪案件、轻微刑事案件、涉众型经济等案件线索。对2015年至2018年四年间在本院审理过的刑事案件按涉黑涉恶的九类犯罪对案件的审理程序、裁判结果、被告人是否提供涉黑涉恶线索逐一进行再排查、梳理,形成核查报告。截至目前,已向市政法委扫黑办报送了27个线索。围绕加强社会综合治理,延伸和拓展审判职能。对排查中发现的相关部门履职不当问题发出司法建议书2份。
对涉黑恶案件提前介入,依法对涉案财产采取查询、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并根据查明的情况,依法作出处理。凡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及时进行审查,防止因程序违法、工作瑕疵等影响案件审理以及涉案财产处置。为此,我院专门制定了《双辽市人民法院涉黑涉恶案件线索大排查工作方案》、《双辽市人民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涉黑涉恶案件线索管理和移送机制》等指导性规范文件。按照工作要求,对我院受理的5件涉黑涉恶案件涉及的财产查封冻结情况均进行了登记说明,以便在案件审结生效后能及时执行,彻底铲除黑恶势力经济基础。
加强专项队伍建设,提升司法能力。开展扫黑除恶专项培训,着力提升对涉黑涉恶案件的审查研判。先后两次组织本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培训班,对全院干警进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培训,先后两次组织全院干警进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知识考试,并通过视频方式参加吉林省高院、四平中院组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培训。
进一步加强与公安、检察机关的紧密沟通,已参加本市政法联席会议3次,专题研究扫黑除恶工作。坚持定期报告及重大事项及时报告制度,及时向市委、市政法委及上级法院报告扫黑除恶工作情况。围绕加强社会综合治理,延伸和拓展审判职能。
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舆论氛围,设置固定的宣传标牌,LED屏滚动播出扫黑除恶宣传片,发放宣传手册及宣传单千余份,结合“送法四走进”活动进行6次扫黑除恶宣传教育,由扫黑除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出版扫黑除恶专刊,每月一期,已出版六期,做为全院扫黑除恶工作宣传交流平台,并将专刊放置诉讼服务中心,向来院诉讼当事人宣讲发放。对已判决的刘新涉黑案,与市委宣传部共同制作扫黑除恶宣传片《利剑》,在双辽市电视台循环播出,以达到更好的打击震慑作用。
(二)延伸服务领域,促进区域经济发展。
积极开展特色司法服务,始终把职能工作放在市委、市政府工作大局中进行谋划,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为全市重大项目、重点工程提供法律服务,对涉重大项目、工程建设开辟诉讼绿色通道。服务保障企业发展。在审理涉企业案件中,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系,了解企业资产经营状况。积极运用和解、调解方式,妥善化解企业债务风险,同时谨慎采取保全措施最大限度的减少对企业经营的影响,为企业家创新创业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助推区域经济发展。年初至今主要领导及商事法官走访企业10余次,积极推进活化僵尸企业工作,为企业涉法问题提供法律帮助。
(三)依托审判职能,致力脱贫攻坚。
上半年,依托审判职能,开展依法治村指导工作,全院干警下乡走访群众400余人次,了解他们的脱贫意愿,注重对贫困群众的思想引导,教育引导村民学法、守法、尊法意识,逐步引导贫困户自力更生,以勤劳的双手创造财富。营造全村奋发进取、团结友善、诚信法治的浓厚氛围,有利于帮扶政策的落实。96902部队几次到荣光村考察,对村集体干事创业的精神、百姓积极向上的脱贫决心和规范守法的意识给予认可,捐助扶贫资金共计249.85万元,建设百亩种植基地项目,改善村部面貌。针对村中富余劳动力,驻村工作队进行走访摸底调查,依托永加乡扶贫车间建设项目,就地就近转移劳动力,增加村集体及个人经济收入。为使贫困户能够及时了解扶贫政策,增强脱贫内生动力,联系市广电局为全村贫困户安装了卫星电视接收器。积极发展小庭院经济。通过种果树、发放鸡雏等方式助力“四小经济”、“庭院经济”发展,用庭院小经济促脱贫扶志,提升村民致富信心。
(四)扎实开展“加强管理年”活动,促进质效提升。
为全面提升法院管理的规范化、精细化、信息化水平,贯彻落实省高院徐家新院长关于“加强管理年”活动的指示精神,精心组织、多措并举,着力推进“加强管理年”活动。一是召开全院“加强管理年”活动推进会议3次,已组织了全院各部门及全体干警三轮“回头查”活动,确保问题找准找实、见人见事,由部门负责人和主管院领导层层把关,保证问题查准、查深、查实。二是召开党组班子问题查摆专题党组会议三次,全面进行对照自查,深入查摆出三方面25大项66小项问题,并制定相应整改措施。全院干警总计查摆出940余项问题,并已制定台账。三是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各部门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在深入查摆突出问题基础上,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梳理出问题清单及整改措施。主管院领导参加分管部门专题组织生活会,共同查摆问题,切实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同时征求各部门对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在履行管理职责中存在的问题。四是院党组班子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及成员通过开展有效的批评和自我批评,深入研究问题清单及整改措施,把问题找准找实,并提出改进作风的过硬措施。五是坚持立查立改。对于查摆出的问题,深入剖析问题根源,找出管理漏洞症结原因,研究治本之策,让治标与治本同进行,把相应的问题解决好,把制度上的漏洞填补好,把惩防体系完善好,把薄弱环节做扎实,捋顺缺位、错位的责任。现已制定了《双辽市人民法院院庭长审判职责和权限清单》、《双辽市人民法院优秀年轻干部人才库规划》、《安保、保洁定期巡检工作方案》等制度。
(五)深入开展司法体制改革工作。
今年以来,司法改革方面主要做了三方面工作:一是积极推进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原有40名人民陪审员,根据《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年初至今,已选拔146名人民陪审员,下一步完成任命、培训工作;二是积极推进内设机构改革。研究制定《双辽市人民法院内设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现今部门及部门负责人人选已经党组会研究确定,并已向市委政法委、市委组织部报送;三是落实建立审判管理权责清单工作。我院已制定并下发《双辽市人民法院院庭长审判职责和权限清单》、《双辽市人民法院审判监督权责清单》。以防错纠错、统一法律适用、防止违法审判为目的,贯彻院庭长审判业务监督权行使具体化原则,对院长、副院长审判业务监督权的行权流程和结果,实行全程留痕。
三、加快智慧法院建设及应用,信息化水平日益提高
统筹推进“智慧法院”建设。审判庭实现科技法庭全覆盖。诉讼引导,自助诉讼,诉讼风险评估,网上立案,预约阅卷,文书签收,诉讼材料递交等均可在诉讼服务中心实现。针对现阶段案件增幅快、法官工作量增加的具体情况,为法官配备了语音识别系统,与智审系统相结合,提高法官工作效率,降低工作强度。并且卷宗深度应用实现了各种诉讼材料自动归目,各种信息自动回填,极大地节省了法官与书记员在庭审初期的材料甄别审核工作量。我院已将档案扫描录入工作引入社会服务功能,电子卷宗指标显著提升。下一步将按省院工作部署,大力推进审判辅助事务外包工作。聘请具有相关资质的专业化社会服务团队参与案件电子送达,档案管理、卷宗的装订、扫描、归档等辅助工作。聘请专业化公司参与电子卷宗的制作、生成、排版、目录归类和上传等工作,推动实现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和无纸化办公深度应用。
四、内强素质外树形象,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司法队伍
牢牢把握人民法院的政治属性,始终把旗帜鲜明讲政治作为根本要求摆在首位,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理论指引和根本遵循,特别是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对政法工作、法院工作的重要指示,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党组、理论中心组、各支部学习中坚持经常学习,坚定不移将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对政法、法院工作等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到各项工作中,引领法院事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定不移贯彻执行从严治党要求不松懈,树立审判机关良好形象。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严肃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强化干警职业道德和司法为民意识,切实改进司法作风。坚持挺纪在前,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完善司法廉洁风险防控机制,落实《双辽市人民法院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等制度。严肃查处各类侵害群众利益的违纪违法行为,坚决惩治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法院政治生态,要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严肃查处司法腐败,落实从优待警各项措施,完善法官职业保障制度,不断提高法院队伍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努力树立新时代法院良好形象。
加强履职能力建设。通过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不断提高干警运用法治、防控风险、改革创新、群众工作、狠抓落实本领,着力提升法院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水平。突出社会沟通和舆情应对能力建设,认真落实中央政法委《关于在政法工作中做好依法办理、舆论引导、社会面管控“三同步”工作的意见》,确保司法工作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
全面加强法治宣传工作。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上半年开展“六走进”普法活动9次。4月份院长亲自带队开展扫黑除恶宣传进校园、进社区、进乡村活动,开展针对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法律护航”普法活动。通过法治课方式,以案释法,提升群众认识,进一步扩大法治宣传覆盖面。加强新闻宣传工作,积极宣传法院工作,提升司法公信力,树立新时代法院形象。制作扫黑除恶工作宣传片,在本市主要媒体扩大宣传效果。通过“两微一端”、内外网站发布新闻稿件80余篇,其中省级媒体采用11篇。
回顾上半年的工作,市法院各项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人民群众的期望相比,与上级要求相比,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一是代表、委员联络工作不够深入,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次数偏少,邀请代表、委员参加审判执行活动力度需加大;二是法官队伍的司法理念、司法能力不完全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少数案件的审判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解决执行难长效机制不够健全,部分案件审理周期偏长、执行清偿率较低,逃避执行、抗拒执行现象依然存在,亟待营造良好的司法环境和执行氛围,一些“执行不能”案件需要综合施策予以破解,办案质效有待进一步提升;四是个别干警组织观念淡漠、纪律作风松散,司法行为不规范问题仍然存在等,对于上述问题和困难,市法院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切实加以改进和解决。
五、下一步工作安排
下半年,市法院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紧紧围绕吉林省高院“5511”总体工作思路,紧紧围绕市委“生态立市、产业强市、改革活市、裕民富市”发展思路,认真贯彻上级法院整体部署,全面加强管理,规范审判权力运行,牢牢把握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协同开展好审判执行工作、司法责任制改革、干警作风建设、“两个责任”履行、智慧法院建设、信息技术应用、法治宣传工作等方面重点工作,为我市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提供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一)主动服务大局,坚持能动司法。
围绕市委中心工作,依法妥善处理经济转型升级过程中发生的各类矛盾纠纷。严惩刑事犯罪,确保辖区经济社会稳定,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创造良好的治安环境。坚持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的原则,尽量通过诉讼调解达到平息纠纷的目的,妥善处理各种民商事案件,减少和降低民事纠纷的对抗性。加大执行力度,积极探索执行工作新思路,灵活运用强制执行措施,提高执行效率,最大限度实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采取多种形式使人大监督工作更直接,坚持经常汇报制度,做好人大代表联络工作,及时做好人大代表意见和建议的督办和答复工作。
(二)认真履行职责,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
始终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职责使命感,紧紧围绕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大局,集中力量抓好审判执行各项工作,切实履行好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重要职责。坚持问题导向,密切关注审判执行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掌握审判执行工作态势,及时研究解决制约审判质效的突出问题,努力破解难题、补齐短板,合理调配和使用审判资源,最大限度释放办案潜力。
(三)注重问题导向,提升审判质效。
推进“加强管理年”活动,针对审判质效等方面存在的短板,要大力推动建立科学的案件繁简甄别和程序分流机制,依法适用简易程序、督促程序、小额诉讼程序推进“简案快办”,进行当庭宣判和简化裁判文书提高司法效率。加大民事案件调撤力度,彻底化解社会矛盾,通过庭审网络公开、审判流程公开和裁判文书公开,不断规范庭审活动。对发改案件进行逐案研判,加强与上级法院的沟通联系,不断提高审判水平。
(四)积极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营造干事创业敢担当的良好工作氛围。
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发扬奋斗精神,引导干警坚定理想信念,打牢高举旗帜、忠诚使命的思想基础,带领广大法官干警勤勉敬业攻坚克难,完成既定工作目标任务。
在今后的工作中,市法院将在市委的领导和上级法院的指导下,市人大的有力监督下,市政府、市政协的大力支持下,进一步改进不足,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全面推进法院的各项工作,确保圆满完成全年各项目标任务。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19-11-25 14: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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