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法院全年工作部署,以实施“三大工程”为引领,继续保持良好态势。根据市中院党组关于2021年度四平地区两级法院执法办案工作部署,为顺利实现年度工作目标创造条件、打好基础,双辽市人民法院自2021年年初开始,开展实施以下举措,以助推审判执行工作高质量发展。现将双辽市人民法院当前审判执行数据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判绩效指标基本情况
我院对审判绩效考核指标逐一梳理分解,通过细化解读绩效考核指标分值,深度解读审判绩效考核全部指标,梳理我院的优势和劣势,解析加减分项的构成,具体分析如下:
1、结案率。截止2021年9月30日,诉讼结案率83.01%,执行结案率93.99%,全口径结案率87.83%。我院共受理各类案件4463件,同比增加1014件,上升29.40%;审执结3920件,同比增加738件,上升23.19%。考核要求第三季度结案率为86%。此项指标我院第三季度已达到绩效考核目标要求,但是数据相对较低。针对此项指标,我院目前采取定期召开审判管理工作例会,研究部署审判管理具体工作,加强审判运行态势分析,及时发现影响审判质效的新情况、新问题,并采取积极有效的应对措施。
2、诉讼案件法定审限内结案率。截止2021年9月30日,我院诉讼案件法定审限内结案率99.85%,去年该项指标没有纳入到考核中,今年重新纳入考核中,旨在调动案件尽可能在法定审限内结案,防止个别案件拖延积压和超审限,杜绝随意延审、违规变更审限等情况发生。
3、一审案件简易程序适用率。1-9月,我院一审案件简易程序适用率为82.97%,同比上升0.32个百分点。其中刑事35.60%,同比下降23.71个百分点;民事88.92%,同比上升2.76个百分点;行政0%,同比下降33.33个百分点。总体上,一审诉讼案件简易程序适用率有所上升,但是该项指标是我院的薄弱环节,全省法院排名相对靠后。我院院党组高度重视,经过查找原因、分析问题,形成快调速审和精细化审判衔接有序的诉讼程序。严控案件审理程序的审批流程,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的案件,需要由主管院长审批,延长审限的申请,由院长审批。建立快立快审快结模式,提高简易程序适用率。做到了公正与效率的良好结合,尽量做到快速立案、快速调解、快速审理、快速结案,缩短办案周期。
4、一审案件服判息诉率。1-9月,我院共计审结各类一审诉讼案件1856件,上、抗诉66件,一审诉讼案件服判息诉率为96.44%。为进一步保持此项数据的优势,我院积极推进案件繁简分流,科学、合理配置审判资源,解决案多人少问题。一方面在诉讼服务中心成立速裁团队,由该团队负责办理分流出来的简单案件;另一方面将新类型案件和复杂疑难案件分流到业务庭,让法官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做好裁判文书说理及释法答疑工作。切实提升案件质量,最大程度提高案件服判息诉率。
5、生效案件服判息诉率。截止2021年9月30日,我院生效案件服判息诉率为99.25%。为注重监督实效,我院重点落实“院庭长审判管理监督权责清单”。建立案件逐案通报、提交法官会议、审委会讨论等机制,对生效案件实行随机评查,对发回重审、改判案件,交由审委会委员逐一进行评析。
6、一审案件上诉被改判、发回重审率。我院1-9月一审案件上诉被改判、发回重审率为0.78%。针对此项指标,我院建立各审判机构(相关业务庭)之间、审判组织之间法律观点、法律认知和法律适用协调机制,建立和推行相关专业审判的联席会议制度,发挥审判长联席会议、专业法官会议、疑难案件研讨等制度的作用,定期召开系列案件、疑难案件和新类型案件法律适用研讨,统一法律观点,统一裁判标准。
7、生效案件再审被改判、发回重审率。截止2021年9月30日,我院此项数据指标为0。
8、司法公开
(1)裁判文书上网率。裁判文书上网率44.67%。我院已针对此项工作,由专人负责督导,做到应当公开的文书100%上网,应当公示的,100%公示。此项数据由于最高人民法院进行了系统迁移,省法院要求暂停上传,等待系统稳定后再进行上网操作,相比第二季度的上网率有所下降。
(2)庭审直播公开指标。1-9月,我院庭审直播案件609件,庭审直播率24.35%。省院对庭审直播工作情况,按年度进行考核。为落实绩效考核要求,我院现要求所有符合公开开庭条件的案件,一律进行庭审直播,所有案件承办法官,每人均应当有直播案件。同时要求所有诉讼法官(不含执行法官)直播全员覆盖。
9、卷宗归档率指标。截至8月31日我院已结案件未归档297件,卷宗归档率为82.48%。由于我院文员人数减少,各庭书记员人员不足导致此项数据排名较为靠后,存在超期未归档情况。下一步将加大监管力度,限期完成归档工作,杜绝拖拉现象。
加分考核指标
1、人均结案数。2021年前三季度,我院人均结案数为122.5件,双辽法院紧扣司法责任制,积极推进组建专业化办案团队、智能审判庭、案件繁简分流等一系列改革措施,有效提升了审判质量、效率和司法公信力。切实保障了员额法官审理案件的各个流程环节。
2、诉讼案件平均审理天数。诉讼案件平均审理天数37.2天。我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实施办法》,扩大独任制改革的基本价值取向是优化资源配置,使司法资源与诉讼程序匹配适当,精准施力,努力缩短案件平均审理天数。
3、旧存未结案件占比。截止2021年9月30日,我院旧存案件占比0.45%。我院全口径旧存未结案件20件。我院制定了《旧存案件专项清理行动实施方案》,对旧存案件纳入工作日程,采用日调度的方式,要求案件承办人每日向庭室负责人进行汇报,由负责人进行督导,与承办人共同拟订结案日期,向主管院长和院长同时进行汇报,直至案件审结。必须完成年底全部清零目标。
4、调撤率。1-9月,我院诉讼案件以调解方式结案809件,撤诉365件,调撤率为56.26%。我院始终坚持把调解工作贯穿于庭前、庭审、庭后全流程。对案情清楚的案件,在送达法律文书时,第一时间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庭前调解;对争议较大案件,庭审期间,为当事人提供诉讼风险分析、诉讼结果预判、调解建议等服务,引导当事人对诉讼风险及裁判结果形成理性预期,提高当事人对案件的预判力。
二、下一步工作方案
1、细化任务,建立工作台账,完善任务分解,落实任务实际责任人,将任务落实分解到各庭室负责人、员额法官。完善和优化办案绩效和目标管理考核结果运用,以及办案成本核定等制度,激励法官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
2、落实时限,采取周汇总、周调度的方式,监督任务完成情况。每周审管办以各项审判指标为抓手,对各业务部门、各员额法官的案件进展情况进行纵向排名和个案通报,让各业务部门负责人和员额法官清楚的了解各项指标排名情况,以便及时改进。使各员额法官对自己的任务完成情况做到心中有数,对薄弱指标及时督促,立即加强。
3、责任落实,严格按照省院2021年审判质效考核指标对每位员额法官进行考核,坚持质量和效率并重、狠抓质量的原则,加强对案件质量不高法官的责任追究,完善奖优罚庸工作机制,制定严格细致的绩效考核方案。对于完成指标优秀的法官予以奖励,对于指标完成情况落后的法官,取消其当年评优资格,并严格按照绩效考核的规定进行处理,对由于工作懈怠导致审判质效滞后的要进行严肃问责。
我院在中院院党组的领导下,将继续努力提升案件质效,在继续保持优势指标的前提下,努力提升相对落后指标,争取年末高质量的完成省法院绩效考核指标的各项任务。努力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为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21-11-03 17:2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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