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郭某犯非法狩猎罪,判处单处罚金2000元。”
“被告人田某犯非法狩猎罪,判处单处罚金2000元。”
随着双辽市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郭天成敲下法槌,两起涉嫌非法狩猎罪案件合并审理,当庭宣判,整个过程仅用20分钟,极大的简化了诉讼程序,节约了司法资源。
双辽市法院经双辽市检察院建议,取得被告人同意后,决定适用速裁程序审理两起环境资源案件。
依法审查查明:
双辽市辽东街居民郭某,自2020年5月12日至2020年5月17日期间在自家院内设置粘网非法狩猎4只麻雀,2只伯劳;
双辽市兴隆镇居民田某,自2020年5月12日至2020年5月14日期间在自家院内设置粘网非法狩猎7只麻雀。
经讯问,郭某、田某对设置粘网非法狩猎野生鸟类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认罪、认罚。
庭审中简化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程序,听取被告人最后陈述,严格按照认罪认罚从宽制定,对案件当庭作出判决,被告人表示服判。
双辽市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对于破坏环境资源类案件加大打击力度,在保证量刑规范的前提下从严惩罚,重拳震慑犯罪;在保证程序合法的前提下简化审理程序,提高审理效率。今后我院将进一步探索刑事案件速裁程序的实际应用,切实提高刑事案件的办案效率,着力落实“简案快审,繁案精审”。
本案涉及的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二款 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十五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20-07-08 10:1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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