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法官,感谢双辽法院,让我得到了司法救助金,解了燃眉之急。”6月22日,双辽法院做出司法救助决定,向申请执行人王某发放司法救助金10万元,轮椅上的王某及家人对法官表达了深深的谢意。
2013年,原告王某因交通事故致其左腓骨开放粉碎性骨折,左下肢碾挫脱套伤,脑挫裂伤,肺挫裂伤,左下肢已截肢,经评定为5级伤残,需依赖护理。经了解,古稀之年的王某为王奔镇某村农民,已与妻子离婚20年,现因截肢无劳动能力、无经济收入;被执行人安某为辽宁农民,一家四口靠其安某一人打工糊口,无其他可能执行财产,鉴定其困难情况属实,该案经查符合司法救助条件,对其救助10万元。由于申请执行人王某腿脚不便,法院干警驱车到达双辽某敬老院将10万元救助款交到王某手中。
此次开展的司法救助工作,是双辽市法院在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以来为群众办实事的具体体现,让人民群众实实在在地感受到司法机关的人文情怀,有利于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提升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和认同感。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21-11-03 17:4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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