筑牢绿色生态法治屏障 ——四平中院双辽法院联合开展“吉林生态日”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活动
为深入宣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积极营造环保法治氛围,在首届“吉林生态日”来临之际,四平市中级人民法院、双辽市人民法院采取多种形式,联合开展“吉林生态日”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宣传活动,旨在进一步增强群众保护野生动物和湿地环境的法律意识,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实践,筑牢绿色生态法治屏障。
活动中,四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欣冬一行与双辽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代院长张宇桐带领的环境资源审判庭法官干警深入白鹤省级自然保护区、架树台湖国家湿地公园,通过现场普法、召开座谈会等方式,与白鹤省级自然保护区、架树台湖国家湿地公园建立环境资源法律服务沟通机制,进一步推动环资法官团队进“区”入“格”和生态环境保护大治理。李欣冬强调:《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设立“吉林生态日”的决定》,将每年的9月26日设立为“吉林生态日”,为此,四平两级法院以“保护生态环境,关爱绿色家园,打造绿水青山,共享大美吉林”为主题的生态环保法治宣传活动意义十分重大。李欣冬充分肯定了双辽境内的白鹤省级自然保护区、架树台湖国家湿地公园环境保护工作,并要求地方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推动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整体水平提升。要教育群众破坏生态环境是要付出代价的,通过典型案例,重点做好重要节点集中宣传活动的筹划与开展,为打好生态环境保护攻坚战、打造大美吉林“双辽样板”,助力实现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作出积极贡献。
张宇桐表示,做好生态环境的司法保护工作,是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充分认识生态环境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双辽白鹤省级自然保护区,是白鹤、丹顶鹤、东方白鹳等珍稀濒危水禽迁徙重要停歇地。架树台湖国家湿地公园水草丰茂,芦苇丛生,野鸭成群,丹顶鹤振翅飞临,是人们踏青旅游的理想之地。为了充分发挥环境保护的司法保障作用,双辽法院积极应对环境问题所带来的的司法挑战,注重涉及环境资源案件的审理,不断创新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方式,充分延伸审判职能,对破坏白鹤保护区、架树台湖国家湿地公园环境的案件,将重拳出击,为绿水青山保驾护航。下一步,双辽法院将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庭职能作用,对涉及环境资源有关的民事、刑事、行政案件全部由环境资源审判庭统一审理,使环境资源保护工作更加规范和专业。同时,加大生态环境保护的宣传力度,通过多种方式进行环境保护宣传,让公众大大提高对环境保护、司法宣传的法律意识。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21-10-29 10:0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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