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法官,感谢双辽法院,让我们得到了司法救助金”。近日,双辽法院作出司法救助决定,向申请执行人高某等4人发放国家司法救助资金共25万元,领到司法救助金的高某等4人对法官表达了深深的谢意。
2020年朱某因高某迟迟不偿还自己为其垫付的100元房租钱,遂在双辽某五金商店买了一把镰刀,后乘坐出租车接上高某,将高某拉至某烂尾楼,趁高某不备,朱某用镰刀将高某大腿前侧搂伤。经鉴定,高某大腿损伤程度评定为重伤二级。经双辽法院判决,朱某需向高某赔付医药费等共计22万多元。2020年高某向法院申请执行,要求法院帮助其讨要赔偿金。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办案人通过财产查控系统发现被执行人朱某名下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在其服刑期间,家里两位老人无生活来源,是低保户,且有村上证明和病例为证。家里为给高某治疗已经外债累累,现继续治疗费用无法筹集,被执行人已判刑不能挣钱赔付申请执行人,该案执行陷入僵局。
为及时缓解高某的经济压力,办案人积极联系高某,告诉他要相信法院的公正,振作起来坚强生活,告知高某可以依法申请司法救助金。近日,经过相关审批流程,双辽法院作出司法救助决定,向高某发放国家司法救助资金10万元。
其余三位申请执行人也因被执行人没有履行能力,确无可供执行财产,经法院穷尽执行措施后仍未能取得执行款,由于申请执行人急需生活和医疗费用,导致家庭生活困难。经审核,另外三名申请执行人均符合司法救助条件。发放现场,三申请执行人在法院干警的引导下完成了身份验证、填写资料等领取手续,法院依法向其发放共计15万元的救助金。
此次集中发放活动既是双辽市人民法院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的现实表现,也是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具体措施。双辽法院将继续加大执行工作力度,采取更加有力的执行措施,最大程度兑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努力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22-12-07 15:2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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