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1日,秋风习习,落叶满地。双辽法院34名干警奔赴150公里外的伊通满族自治县,对王冲涉黑案件财产进行执行。
王冲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拘禁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非法经营罪、故意伤害罪、诬告陷害罪、非法持有弹药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案发前,王冲在伊通县内经营一家大型烤肉店(韩盛园烤肉王),房屋建筑面积1500多平方米,法院依法对该店进行查封,在完成登记、评估程序后,于10月11日进行执行。
早上7点,执行干警进入执行现场,对店内所有设施和物资进行登记、拆卸、分类打包装运,整齐码放,所有物品都贴上标识条形码,执行过程井然有序,过程中无一涉案财产受到损坏。
大理石台面数十个、电磁炉上百个、锅炉一台……由于涉案物资较多,整整装了三大卡车。法院干警在凛冽秋风中持续作战15个小时,高效工作,将预计两天才能完成的任务提前完成,在当日午夜22点将上述物品清运到指定物品安置处妥善保管。
执行过程中,得到伊通县委政法委、公安局的支持,中院执行局同志到场指导,整个执行过程人大代表全程监督。
2020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收官之年,双辽市法院开展扫黑除恶“打财断血”专项行动,聚焦“黑财清底”,加大涉黑恶财产刑执行力度,坚决做到“打财断血”不留死角、“深挖根治”精准执行。彻底摧毁黑恶势力的经济基础,斩断黑恶势力的利益链条,坚决防止其死灰复燃,坚决以雷霆万钧、摧枯拉朽之势,除恶务尽、斩草除根,让黑恶势力无立锥之地。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20-10-20 14:24:39
访问次数: